某部(河北廊坊)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公示
某部(河北廊坊)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工作,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,于2021年8月5日在酒泉市龙腾宾馆15楼会议室进行开、评标工作,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后,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 项目名称:某部(河北廊坊)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(2021-JY07-W1031)
二、拟中标单位:鑫马丰汇(北京)贸易有限公司
中标价格:折扣率80%
三、公告期限: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8日
公告期内,如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,请与招标人联系。
联系人:任磊
联系电话:13649378191
注意:
1.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,可以在上述公示期内,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任磊提出质疑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2.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。质疑函应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供应商提出质疑时,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。
(二)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,质疑函应按照要求列明“授权代表”的有关内容,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。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代理事项、具体权限、期限和相关事项。
(三)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,质疑函应列明具体分包号。
(四)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、明确,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。
(五)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。
(六)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,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;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